吉林省林业厅机关消防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时间:2010-10-23         浏览量:3626         【打印此页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厅机关干部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保证林业厅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迅速扑救可能发生的高层建筑火灾,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厅办公楼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厅办公楼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厅机关全体干部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厅机关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为全厅干部职工创造良好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

  加强厅办公楼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范厅办公楼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厅机关全体干部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厅机关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为全厅干部职工创造良好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张德新

  副组长:闫活承

  成 员:刘 明、孙培琦、管 斌、尹善普、钱万义

  职 责:强化全厅干部职工的火灾防范意识,督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负责我厅消防安全工作。

  2.现场指挥组

  总 指 挥:现场职务最高的厅领导。

  副总指挥:现场主管消防工作负责人。

  职  责:下达灭火抢险命令,组织调动人员增援,协调保证水源正常供应,调动灭火器材、逃生自救装置等,督促各行动组完成抢险任务。

  3.灭火抢险组

  组 长:钱万义

  副组长:栗岚生

  成 员:郑振宇、窦万章、王国胜、刘宏岩、王成虎

  李 翔、李金财、江连柱、张群杰、刘  洋

  及当班保安员。

  职 责:到达火灾现场后,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和设施,积极开展灭火自救;公安消防人员到达后服从现场领导指挥,主动搞好协调与联络。

  4.疏散引导组

  组 长:刘 明

  副组长:茹建为

  成 员:孙少波、张振宇、张景春、赵洪江、胡宝泉

  王守利、魏克晶、杨春道及当班的电工、水暖值班人员

  职 责:到达火灾现场后,迅速疏通消防通道,疏散围观群众,宣传动员、稳定人员情绪,引导被围困人员开展自救和防护,同时利用一切救生手段和工具组织逃生,使被困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火灾现场,消防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抢救被困人员。

  5.伤员救护组

  组 长:尹善普

  副组长:姜维军

  成 员:李 杰、江艳菊、李云霞、夏淑华、王 佳

  职 责:实施现场紧急救护或护送伤员到就近医院抢救治疗,必要时拨打“120”电话请求支援。

  厅办公楼内一旦出现火情警报,各行动组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进行灭火、紧急疏散、人员自救等工作。

  三、装备配置

  厅办公楼楼内各层都配有消防喷淋和消火栓、灭火器、自救呼吸器、高层建筑救生缓降器,这些消防设施必须常年处于临战状态。

  厅办公楼楼内各层都配有消防喷淋和消火栓、灭火器、自救呼吸器、高层建筑救生缓降器,这些消防设施必须常年处于临战状态。

  四、消防培训

  厅办公楼消防值班人员、负责消防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要在机关服务中心的组织下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及演练,熟悉楼内消防通道及各楼层房间位置。了解和掌握消火栓的分布及自救呼吸器、高层建筑救生缓降器的摆放位置,定期进行各类灭火器具的灭火战术演练,熟练掌握各类灭火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厅办公楼消防值班人员、负责消防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要在机关服务中心的组织下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及演练,熟悉楼内消防通道及各楼层房间位置。了解和掌握消火栓的分布及自救呼吸器、高层建筑救生缓降器的摆放位置,定期进行各类灭火器具的灭火战术演练,熟练掌握各类灭火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五、灭火程序

  1、接报警电话要问清:(1)、起火部位及详细地点和发现时间;(2)、燃烧物质和火势大小;(3)、报警人姓名和所在部门。

  1、接报警电话要问清:(1)、起火部位及详细地点和发现时间;(2)、燃烧物质和火势大小;(3)、报警人姓名和所在部门。

  2、接报火警后,消防值班人员要立即赶到起火现场,了解情况并展开灭火,根据现场火情用通讯设备通知相关人员,如果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119)报火警,并派一人到大门路口迎接救火车队,通知变(配)电室切断电源。并负责提供消火栓位置及配合消防人员工作,保证其顺利展开扑救工作。

  3、有序的组织厅机关干部、职工逃生,并向负责安全保卫部门及时汇报火情。

  4、消防值班室工作人员及保安人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情况,并以最快的速度到现场协调指挥,一边组织灭火一边开展疏散、抢救方案。

  5、抢救疏散被困人员、伤员和楼内的重要物资,安抚稳定机关干部职工情绪。

  6、负责火场的安全警戒,保证道路畅通,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7、现场指挥组与上下级的通信联络要做到不间断通讯。

  8、各成员接到指挥命令,必须坚决执行,各就各位,不得有误,如有不执行命令而贻误战机的,要逐级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9、常用联系电话

  火  警:119

  医疗急救:120

  消防值班室:88626651

  保安值班室:88626650

  变 电 室:88626833

  六、工作要求

  厅消防值班及水、暖、电值班人员、楼内各部门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遇警要亲临火灾现场,采取相应措施,使人员、财产损失减至最小。严守政策法令,做到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报警求助服务实行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随叫随到,接到火灾报警后,各值班人员及相关人员要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

  厅消防值班及水、暖、电值班人员、楼内各部门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遇警要亲临火灾现场,采取相应措施,使人员、财产损失减至最小。严守政策法令,做到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报警求助服务实行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随叫随到,接到火灾报警后,各值班人员及相关人员要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

  七、火灾善后工作

  1、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

  在厅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由厅办公室、监察室、机关服务中心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灾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具体责任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2、事故结论

  依据火灾原因及调查结果,由消防部门作出事故结论。

  3、事故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由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以书面材料报厅领导审定。

  4、事故通报

  根据处理结果和厅领导的指示,由厅发文进行通报。

  八、其他事项

  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各行动组要组织本组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消防和自救常识。驻楼内各单位的管理部门要制定各自的消防安全工作预案。

  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各行动组要组织本组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消防和自救常识。驻楼内各单位的管理部门要制定各自的消防安全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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