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林业局纪委国庆廉洁提示

时间:2018-09-30         浏览量:2066         【打印此页

 

国庆佳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确保廉洁过节,红石林业局纪委提示:

希望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主动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戒奢以俭、廉洁过节,在节日期间自觉遵守集团纪委“十三个严禁”纪律规定:

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

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探亲访友等活动,严肃执行公务用车封存制度;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景区、采摘园、农家乐等游玩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住宿等活动。

祝您和家人度过一个廉洁愉快的国庆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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