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23 浏览量:2840 【打印此页】
开展绿化美化活动 打造宜居新红林
红石林业局2018年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18年度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国土绿化行动”重要精神,按照《吉林省第二个十年绿化吉林大地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爱国卫生活动月,加大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力度,把我局建成生态宜居、环境优美的新红林,局党委决定开展以“开展绿化美化活动,打造宜居新红林”为主题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活动。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国土地绿化行动”重要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宣传造林绿化工作在维护生态平衡、改善人居环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战略地位和特殊作用,在全局形成爱我家园、保护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道德风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推动“五位一体”顺利开展,抓好环境建设工作,以“全民参与、全民共享”为依托,努力打造优美整洁、规范有序、文明高效、品味高雅的宜居环境,促进我局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二、活动时间
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贯穿全年,集中检查时间为春季4月10日-5月10日,秋季8月15日-9月15日,个别督导时间临时通知。
绿化美化活动时间为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5月5日至5月1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检查结果做为年终环境建设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春秋两季检查与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同时进行。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治理活动,彻底改善辖区卫生状况,使辖区环境得到优化。
通过开展绿化美化活动,使全局各单位、住宅小区的绿化面积得到保护、增加和提升,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特点,在绿化美化上争取做出亮点工程。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活动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2018年义务植树方案》《2018年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媒体功能,及时宣传报道,活动期间要求各单位室外悬挂绿化美化宣传标语1—2幅,办公楼内张贴宣传画3—5张,可以用宣传板报代替宣传画。在“希海植树日”期间,各单位要悬挂植树节宣传旗。各单位要提供环境建设、绿化美化宣传报道不少于2篇,宣传活动图片不少于5张。报到局宣传部,局网站将设专栏择优发表。各林场、经营所、苗圃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环境建设、义务植树、绿化美化、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内容。对活动开展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予以电视曝光和通报批评。
(三)加强成效验收。活动结束后,局将成立联合检查小组,按照活动要求,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将评比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活动取得切实效果,特成立环境卫生整治、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联福
副组长:钟万里 封 霞 刘晓辉 刘万民
成 员:刘金龙 杜海燕 杨立国 宋国富 董志贵
王 军 赵玉萍 孙树杰 任彦昆 赵铁钢
韦 凯 潘文坤
宣传部、营林处及公共事业管理处其他相关人员。
党委宣传部 公共事业管理处 营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