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林业局关于建立宣传工作交流(微信)群的通知

时间:2017-03-03         浏览量:7141         【打印此页

红石林业局关于建立宣传工作

交流(微信)群的通知

红林宣字〔20171

基层各分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强化宣传思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学习交流、相互促进,以现代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道德风气和学模范当模范的浓厚氛围,建立更加便捷的工作和其它方面的联系,经局党委宣传部研究决定,建立各基层单位宣传工作交流(微信)群。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群的主要目的

通过建立微信群,在本单位职工之间搭建一个宣传、交流、学习的平台。实现相关讯息的及时沟通,交流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通过平台管理及时了解基层的职工思想动态,解答工作中遇到问题,听取基层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二、微信群组建方式

参与人员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由基层单位书记、政工干事负责搭建微信群,群名统一设立为“XXX单位工作交流群”,例:“红石林场工作交流群”。本单位微信群搭建完成后,联系宣传部相应包片人员入群(附:党委宣传部包片人员分工名单)。

 

三、相关要求

1.本微信号码不对外公布,只限本单位内部交流。

2.进入微信群的人员要妥善保管个人账号、密码,严禁对外泄露。

3.为加强管理,群内实行实名制,申请者须通过身份验证才能加入该群,入群后要求实名制。

4.入群后及时查看相关信息,积极参与交流,充分发挥微信群的作用。

5.微信群仅用于宣传工作信息交流,入群人员不得在群内发布涉密信息或文件,不得在群内发表不健康言行、图片或散布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

6.此项内容纳入年终综合考评意识形态项目中。

附件:党委宣传部包片人员分工名单

中共红石林业局委员会宣传部

                           201731

 

 

 

附件

党委宣传部包片人员分工名单

 

 

一、赵玉萍(联系电话:13596290217

1. 森林公园; 2. 设计公司; 3.红林医院;4.红林宾馆;5.批洲林场;6. 公共事业管理处; 7. 贮木场;

二、张彤宇(联系电话:15981210576

1.东兴林场;2.东兴苗圃;3.营林处;4.板庙子林场;5. 帽山林场; 6.白山经营所;7.公安局。

三、郑晓然(联系电话:13943269595

1.亚宏木业;2. 木材经销处;3.供用电管理处;4.红石林场;5. 黄泥河林场;6.公路管理处。

四、王森森(联系电话:13944285751

1.离退处;2.水暖公司;3.物资供应处。

五、张春成(联系电话:13674427992

1.森保处;2.汽运处;3.二道沟林场;4.梨树经营所;5.桦树经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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