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01 浏览量:7369 【打印此页】
全局职工家属同志们:
为深入推进省委、省政府绿色发展战略,展示吉林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的建设成果,宣传吉林林业丰富的森林生态旅游资源暨美丽景观,吉林省摄影家协会、吉林省林业自然保护区发展促进中心依托吉林省政府网、吉林林业网、新华网吉林频道网络平台,特举办吉林省首届绿美吉林“红石杯”森林生态摄影大展,以此鼓励人们走进森林,用镜头捕捉生态之美,用无声的光影吸引全社会对林业的关注,促进全省林业生态旅游快速健康发展。
我局作为本次摄影大赛承办单位,活动主办方特设“红石”特别组参展作品,要求作品以展示红石国家森林公园的自然风光为主,且拍摄地必须为红石国家森林公园。经局党委宣传部研究决定,现向全局职工家属征集摄影作品。
一、作品要求
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创摄影作品,作品一律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电子文件大小在3MB—5MB之间,谢绝电脑合成照片。 参展作品体裁与风格不限,彩色、黑白不限。 参展作品需自拟标题,字数不超过20个汉字。所有符合条件的作品都将在吉林省政府网、吉林林业网、新华网吉林频道网站公开发表。
二、参赛作品报送时间
报送网址:http://lyt.jl.gov.cn/ztzl/mlzgsyds_62047/
摄影大赛从即日起到10月31日开始征集作品;作品初评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采取网络投票方式进行;2016年12月初专家复评;2016年12月10日前后,公示期一周。
三、奖项设置
本届“红石”特别组参展作品设
金质收藏作品 1幅 稿酬人民币20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 2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 3幅 稿酬人民币5000元
优秀作品 30幅 稿酬人民币1000元
以上各入展作品均颁发证书。
四、活动要求:
1.参展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所有投稿作品如有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均由投稿者本人负责。
2.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参展作品一律不退还,请参展者注意备份原始作品。
3.所有参展作品的版权均归原版权所有人所有,且在照片使用中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无意的署名遗漏情形可以获得免责。
4.主办方有权对组图中的数量进行删减,选取能够反映主要环节的作品进行评选。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及入展作品,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组织方有使用权。组织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媒体和网络发表等用途,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6.本届摄影大展的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