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9 浏览量:323 【打印此页】
党章规定,接收预备党员时,“申请人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党支部书记作为本支部的正式党员,党内生活时间一般较长,表现较好,作用和普通党员相比更突出。因此,党支部书记担任入党介绍人是可以的。
有人担心支部书记担任入党介绍人会影响支部发展党员的审查把关作用。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要严格按党章规定办事。接收新党员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要进行严格的审查,要在支部大会上集体讨论决定和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任何个人都不得违反这些规定。
文章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