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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林公司)现将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工程(第四批)临时占地项目林木采伐整班立木木材进行电话竞价销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销售标的
本次电话竞价标的为红林公司红石林场区域内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工程(第四批)临时建设项目占地采伐林木(不包括树根、土壤),生产的原木及枝丫材一体销售,数量以实际检尺数量及重量为准。详见竞价标的信息表。
二、报名及竞价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4日—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竞价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10:00)开始。
三、竞买人确认
竞买人可以是企业或个人。竞买人需在报名时间内到红林公司森林资源和环境保护管理处报名,报名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需出具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报名时需仔细阅读并填写《竞价规则及注意事项》《竞买人承诺书》,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失信法人及委托代理人不予受理报名。
四、竞价方式
此次木材竞价采取电话竞价方式进行。红林公司将组织森林资源和环境保护管理处、木材经销处、生产技术处、纪委、审计处、财务处、企业管理处、法律事务与风险控制处、党委宣传部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会,指派工作人员现场与竞买人电话沟通,每人依次轮回报价,由红林公司销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价高低确定中标人。电话竞价全程录音录像,随时供竞买者查询。
五、竞价操作说明
红林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竞买人通报竞价标的,并通过一对一电话沟通方式,由竞买人报价,在基础底价基础上,以每次加价十元或十元的倍数作为竞价金额,此次竞价原木及枝丫材为同一标的,如原木加价十元,枝丫材也相应加价十元,反之,枝丫材加价十元,原木也相应加价十元。竞买人的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连续三次无法接通电话,则视为竞买人放弃竞买资格。
六、报价的效力
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当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七、中标方的确定
报价结束后,由红林公司木材采伐销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价高低现场确定中标人(价高者中标),并电话通知中标人。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弃标或违约行为,红林公司有权按报价由高到低顺延中标人或另行处理。
八、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需提前缴纳原木每标的保证金十万元,枝丫材每标的保证金两万元。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按时足额交付成交款;交易结束后,保证金退回;弃标或未能按时足额交付全部成交款则视为违约,该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未成功,红林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九、成交款支付
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必须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红林公司一次性交齐成交款。该成交款为预付款,即按标的核定的总价款,最后以实际检尺数量及重量为准,多退少补。
十、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报名企业不得低于两家,达不到报名企业数量要求的,本次拍卖另择时间举行。
2.鉴于竞价标的是延长高速公路蒲烟段工程(第四批)临时建设项目占地,属于皆伐林班,受作业条件的限制,红林公司不能保证采伐作业完全符合国家采伐作业标准,也不能保证木材全部下山,为此竞买人应在展示期内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可对现场实地查看,红林公司接受咨询解答、现场勘察。本展示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12月 26日止。
3.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表示竞买人对所需竞价标的现场及质量已充分了解并认可,包括但不限于缺陷、现场作业条件、风险、已知或未知瑕疵等,并愿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为了交易的公平、公正,请竞买人合理报价,如出现恶意出价或其他违反竞拍规则的行为,红林公司将保留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利。如给红林公司造成损失的,除不予退还保证金外,超过保证金部分的损失,红林公司将依法追究竞买人的法律责任。
5.如竞买人在中标后,不能按时交清全部货款,按弃标处理,中标结果作废,由红林公司另行组织销售,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6.在交易过程中,因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段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红林公司有权判令其拍卖行为无效,并进行重新拍卖。
7.林木采伐作业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采伐工作,红林公司将扣除保证金。
8.竞买人必须认真仔细阅读《竞价规则和注意事项》,谨慎出价。
报名地点:森林资源和环境保护管理处
报名电话:15981140295 15124362197
附件:1.竞价规则和注意事项
2.竞买人承诺书
3.竞价标的物信息表
中共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年12月24日
附件1:
附件2:
竞价规则和注意事项
本《竞价规则和注意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凡参加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林公司)电话竞价销售的竞买人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并遵守本《竞价规则和注意事项》,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公开竞价标的为延长高速公路大蒲柴河至烟筒山段工程(第四批)临时建设项目占地采伐林木。标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告》。
二、本次竞价采取电话竞价的方式进行。每人依次循环报价,由红林公司销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价高低最终确定中标人(价高者中标)。如第一中标人出现弃标或违约行为,红林公司有权按报价由高到低顺延中标人或另行处理。
三、本次竞价是经客户现场察看后举行的,就标的物已知、可能存在的瑕疵、现场环境及作业条件、受作业条件限制可能带来的后果已在本次竞拍咨询中做了详尽的说明。红林公司对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材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查验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现场环境、地势、作业条件、交通运输等一切事项以实地为准,如需实地踏查,由红林公司安排专人到现场指引、告知。未进行实地踏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现场环境、地势、作业条件、受作业条件限制可能带来的后果及交通运输状况的认可,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现场环境、作业条件、交通运输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红林公司仅对此次竞价标的现状进行公开电话竞价,成交后竞买人再对相关情况提出质疑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须与红林公司签订《林木采伐协议》《安全生产协议》《木材销售合同》,并保证按照签订的合同约定期限内,完全履行合同条款。
五、竞买人须缴纳竞价保证金,原木每标的保证金十万元,枝丫材每标的保证金两万元。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按时足额交付成交款(预付款),交易结束后,保证金退回;弃标或未能按时足额交付全部成交款(预付款)则视为违约,该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未成功的,红林公司在竞拍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六、注意事项
1.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公告、竞价流程等相关问题已全部明知并了解,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竞买不当、竞价过程无效等情况,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因此行为导致的红林公司经济损失。
2.竞买人须遵守本《竞价规则和注意事项》,竞买人之间不得串通、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不得损害红林公司或他人利益。上述行为一经发现,红林公司有权终止其竞价活动。
3.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视为生效,产生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4.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按以下顺序办理成交款支付和竞价标的的交付手续:竞买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红林公司指定账号缴纳所有成交价款(预付款),持交款收据及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法人执照或委托书)与红林公司签订《林木采伐协议》及《木材销售合同》,然后进行木材销售。
5.竞买人未按约定时间缴纳成交价款(预付款),放弃签订《林木采伐协议》《安全生产协议》《木材销售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其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须赔偿由此导致的红林公司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额部分、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红林公司将不再允许其参加一切相关竞价活动。
七、竞买人已认真仔细的阅读了本《竞价规则和注意事项》,对所有规则及事项已明知并了解,同意并遵守《竞价规则和注意事项》。
竞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竞买人承诺书
竞买人已经仔细认真阅读了2023年12月24日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林公司)发出的《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关于木材电话竞价销售的公告》《竞价规则及注意事项》,现场进行了咨询和实地踏查,竞买人对标的有了全面的了解,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同意并接受标的现状和现场作业环境、木材的质量、数量、地势及作业条件以及受作业条件限制可能产生的后果。
二、同意并遵守电话竞价相关规定。
三、同意缴纳竞价保证金。
四、同意按相关规定参加竞价活动,竞买成功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交齐全部成交价款(预付款),并与红林公司签订《林木采伐协议》《安全生产协议》及《木材销售合同》。
五、竞买人如不遵守相关竞价规定,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愿意按《竞价公告》《竞价规则及注意事项》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六、竞买人需在《林木采伐许可证》有效期前,完成全部采伐工作。
七、竞买人保证及时运走竞拍木材,不影响林场作业生产。如因竞买人原因造成生产停滞(除因自然原因和不可抗力外),同意每影响生产时间一天,扣除竞买人保证金1000—3000元。
八、竞买人在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如发生车辆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一切财产损失均由竞买人承担,红林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