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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正确区分和处理不同性质的矛盾。有些党员的错误属于认识上的问题和工作中的失误,要与严重政治错误、与故意违反党的纪律的错误加以区别,决不能混淆界限。分清界限以后,前者主要靠教育,允许犯错误也允许改正错误,主要是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后者则要在教育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处分,对屡教不改者应该采取严厉措施,直至开除党籍。
第二,重证据重事实,组织处理坚持审慎的态度。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非常强的工作,必须强调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处理违纪党员的时候,要在充分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对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原因,给党的事业造成危害的程度,本人过去的一贯表现和对错误所采取的态度等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并且严格按照党章处分党员的程序和规定,做出恰如其分的处理。不能轻信口供,不能诱供、逼供,更不能施加体罚或变相体罚。
对待犯了错误包括犯了严重错误的同志,一定要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决纠正过去出现过的那种不顾事实、混淆是非、乱扣帽子、上下左右株连等“左”的错误做法。 第三,反倾向斗争要从实际出发。如果党内出现错误倾向,应该有“左”反“左”,有右反右,防止和克服“左”比右好,宁“左”勿右的错误倾向。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左”和右都能葬送社会主义。反倾向斗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该有领导、有准备、有步骤地进行。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从而达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目的。对于错误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的判断要恰如其分,防止无限上纲,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既不夸大其辞,又不无原则迁就。
第四,不徇私情,秉公执纪。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担负着党所赋予的重要使命。坚持真理,秉公执纪是做好纪检工作的基本条件。要坚持原则,必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的思想,无论对哪些工作,也不管对谁,都要坚持按党的原则,不讲关系,不讲情面,完全出以公心。秉公执纪,敢于碰硬是坚持原则的最高要求。而敢于碰硬,就要冒风险,这恰恰是做好纪检工作的关键所在。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