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及林业植物检疫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征集奖励办法》解读

时间:2023-11-07         浏览量:366         【打印此页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扩散渠道管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提供松材线虫病疫情及林业植物检疫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根据林业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印发了《吉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及林业植物检疫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征集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办法》的制定背景

  2023年4月,国家林草局公开发布了《关于有奖征集松材线虫病疫情线索的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松林异常变色线索,一经核实为新发的松材线虫病疫区或疫点,将对线索提供者实施奖励,并建议各省借鉴此方法及时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国家林草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实抓细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在国家林草局的倡导下,我局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及林业植物检疫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有奖征集工作,并制定了该《办法》,力争做到疫情的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及时准确发现疫情,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检疫案件。

  二、《办法》起草的主要过程

  在借鉴国家林草局有奖征集松材线虫病疫情线索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起草本《办法》,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参考了其他行业管理部门有奖征集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力争做到程序清晰、管理规范。该《办法》经专家审定、法律咨询、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印发。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二十一条,主要包括征集信息的内容、线索提供途径、线索核实、奖励条件、奖励标准等内容。

  (一)线索内容。非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松树异常变色枯死及包括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从美国白蛾疫区调运带土坨的苗木树木,无证(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调(承)运应施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以及违反《植物检疫条例》《吉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等林业植物检疫法规规章的案件线索。

  (二)线索提供途径。在《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情及林业植物检疫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征集奖励公告》(已公开发布)中已公布接收线索信息的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邮寄及来访地址等。

  (三)线索核实。对接收的线索信息,属于有奖征集范围内的,由省森防总站负责组织核实。省森防总站可指定线索发生地林草主管部门林业植物检疫机构现场核实,也可视情况自行派专业人员赴现场核实。核实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调查并将核实情况报省森防总站。

  (四)奖励条件。有明确的线索指向者和具体违法违规事实或违法违规线索,并提供了关键证据;线索内容事先未被省林草局掌握;线索内容经省林草局或其指定的林草主管部门核实属实。

  (五)奖励标准。线索奖励分1000元、500元、300元、200元4个等级。属于为新发松材线虫病疫区、疫点的,分别给予线索提供者1000元、500元奖励;属于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给予线索提供者500元奖励;属于从美国白蛾疫区调运带土坨苗木树木的,给予线索提供者300元奖励;属于其他违法违规检疫案件的,给予线索提供者200元奖励。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该《办法》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没有冲突和违背之处,没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没有违背国家意识形态、国家和公共安全,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实现及时发现疫情,拓宽检疫案件线索发现渠道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不存在政治、社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因素,且结构完整,依据充分,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吉林省松材线虫病疫情及林业植物检疫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征集奖励办法》的通知

 

来源: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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