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18 浏览量:1784 【打印此页】
关于转发省国资委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严守
《廉政准则》和《廉洁规定》确保廉洁过年的通知
各分党委、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2013年两节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过年行为,省国资委召开专题会议,并下发了《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严守<廉政准则>和<廉洁规定>确保廉洁过年的通知》(吉国资明电〔2012〕5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通知》精神,加强“两节”期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廉洁过年的风气和氛围。局党委将对《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设立专项举报电话,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党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规定》,带头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切实起到表率作用,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廉洁喜庆的节日。
监督举报电话:0432—66884357
附件: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严守《廉政准则》和《廉洁规定》确保廉洁过年的通知
中共红石林业局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