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林业有限公司“主题党日”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22-11-23         浏览量:1127         【打印此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扩大党史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不忘初心使命、推进自我革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主题党日”是指党支部根据实际,每月相对固定1天,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加强政治训练、履行权利义务、集中为民服务等。

  第三条 “主题党日”要深度融合“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党性锻炼的熔炉、为民服务的平台。

  第四条 开展“主题党日”的基本原则:

(一)突出政治性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党员深刻理解把握蕴含的强大理论张力、实践伟力、思想魅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突出庄重性。认真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增强仪式感,体现党味、党性,弘扬自我革命精神,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真正让党员经受锻炼、受到熏陶、得到滋养。

(三)突出实效性。坚持把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司党委部署作为重要内容,结合本单位工作和党员实际,着力凝聚思想共识、研究措施办法,切实增强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和为民服务的实际效果。

(四)突出灵活性。创新“主题党日”的载体和形式,实行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和党性锤炼相融合,注重组织活动与为民服务相统一,真正让主题党日“活”起来、“动”起来、“实”起来。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五条 开展“主题党日”,要以“五定两化一公开”为基本要求,推进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强化政治功能、教育功能、管理功能、服务功能。

第六条 “五定”即定时间、定主题、定对象、定场所、定议程。

(一)定时间。党支部根据实际,每月相对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每年7月1日为全公司所有党支部“主题党日”,统一开展活动。

(二)定主题。基层党组织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司党委决策部署,结合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和重大时间节点等实际确定主题,细化具体内容,做到月月有安排、次次有主题。

(三)定对象。“主题党日”一般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也可组织多个党支部联合开展。根据不同主题,可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群众代表等参加。

(四)定场所。“主题党日”一般安排在党员活动室进行,也可结合主题安排在红色教育基地等。外出开展“主题党日”,时间一般不超过1天。

(五)定议程。“主题党日”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议程应提前通知全体党员,活动结束要做好总结、整理资料,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参加“主题党日”应规范佩戴徽章。

第七条 “两化”即做到砥砺初心常态化、担当使命具体化。

(一)砥砺初心常态化。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和引领初心使命,教育引导党员坚定信仰、保持忠诚、勇于担当。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主题党日”全过程。每次“主题党日”都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程,注重采取支部书记领学、专家学者辅导学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推动党员思想政治受到洗礼,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通过设置中心发言人、开展交流讨论等形式,推动党员深学深悟、真学真信。

把开展“四项教育”贯穿“主题党日”全过程。注重采取参观党史党性教育基地、观看红色影片、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形式,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加深广大党员对党的初心使命的感悟。

把检视和解决违背初心使命的问题贯穿“主题党日”全过程。结合“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性定期分析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上级安排部署、对照员工群众新期盼、对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和检视违背初心使命的突出问题,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刀刃向内的勇气真刀真枪解决问题。

(二)担当使命具体化。担当使命是具体的、实在的,要把过好“主题党日”的过程转化为民服务的过程。

要体现在服务发展上。聚焦中心大局,组织党员志愿者、党员突击队沉到生产一线、产业现场,送信息、送技术,出点子、出思路,帮助解决难题、办好实事,做好支持服务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

要体现在服务群众上。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面对面”征求群众意见,为制定政策、出台措施奠定坚实基础。认真落实结对共建要求,组织党员深入结对联系点,扎实开展关爱慰问群众、扶贫帮困、助力助产、环境整治、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基层治理机制、解决实际困难等,切实做好解民忧、解民困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第八条 “一公开”即结果公开。将“主题党日”学习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支部、党员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采取微信、公开栏等形式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章 管理考核

第九条 基层党组织负责“主题党日”制度落实,党组织书记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要加强对“主题党日”的领导,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党日”主题,负责审核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并积极指导。

第十条 党支部具体负责“主题党日”的组织实施,按照要求认真落实规定动作、精心设计自选动作,确保紧贴实际、党员欢迎。

第十一条 广大党员要积极参加“主题党日”,锤炼党性,提升修养。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党日”,切实发挥表率作用,推动“主题党日”高标准开展。要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因工作原因未参加的要及时补课,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多次不参加的要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红石林业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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