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林业有限公司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时间:2022-08-23         浏览量:1693         【打印此页

红石林业有限公司重大突发性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和暴发成灾,保障森林资源安全,避免造成巨大经济和生态损失;为公司经济建设和红石林区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修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吉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5〕第13号)、《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林造发〔2005〕100号)、《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吉林省重大林业灾害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制度》(吉政办明电〔2011〕106 号)、《吉林省森林和草原重大突发性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吉林生指办[2019]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红石林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区域内涉及的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及时监测、多措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

2.坚持平战结合、快速反应、分级联动、迅速扑灭的原则。

3.坚持属地管理、行业指导、各司其责、条块结合的原则。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

成立红石林业有限公司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机构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总指挥:省林草局驻局办事处专员、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成  员: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综合办公室、纪委、计划发展处、财务处、人力资源处、审计处、党委宣传部、森林资源和环境保护管理处、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心、省林草局驻红石林业公司办事处、红石森林公安分局森侦大队、设计公司、营林处、各林场、东兴苗圃的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防检疫站。

办公室主任:森防检疫站站长

办公室副主任:森防检疫站副站长、总工程师

办公室成员:森防检疫站各科长、主任

联系电话:0432—66888951

(二)职责

1.指挥部职责

统一指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召集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通报和发布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信息,部署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管理和监督应急处置工作落实与开展,为实现应急处置工作目标提供组织保障。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处理红石林业有限公司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技术方案以及相关技术技能培训,筹备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防控工作会议;调度、收集、统计、报送灾(疫)情信息;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调查监测、检疫检查和灾情处置工作,向指挥部汇报防控工作落实和开展情况;代指挥部行使防控工作监督和检查等职责,督导防控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向指挥部提供技术咨询,提出相应的防控对策与措施建议。

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综合办公室: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纪委:负责监督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全过程,查办违纪责任事件。

计划发展处:负责落实疫情应急处置费用及物资计划。

财务处:负责疫情应急处置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

人力资源处:负责疫情应急处置所发生人工费的审批和管理。

审计处:负责疫情应急处置所需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党委宣传部:负责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指导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利用红石林区报及红林网站,组织媒体宣传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论监督,做好舆论引导,疫情应急处置全过程的正面宣传和新闻报道的管理。

森林资源和环境保护管理处:负责疫情应急处置林分的林政管理,办理疫情应急处置所需伐区资料的审批手续,木材检查站严格把关封锁疫木外运,查验《植物检疫证书》,通报调入绿化苗木的检疫相关信息,把住疫情传播关口。

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心:负责各管护单位对疫情调查监测工作的检查督导,全面落实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日常巡护责任。

省林草局驻局办事处:参与监督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的全过程和联合检疫执法专项行动。

红石森林公安分局森侦大队:负责查处涉嫌违反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维护疫情应急处置现场治安,查处干扰和破坏疫情应急处置的违法行为,参与联合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确保应急物资、设备、药剂药械的运输顺畅。

设计公司:负责疫情应急处置林分的资源调查与伐区设计。

营林处:负责疫情应急处置林分的灾后生态恢复工作。

林场:负责对本经营区国有林灾(疫)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具体实施。建立岗位责任制,全面掌握本辖区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制订本单位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和任务;根据本单位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实际情况,组建调查监测队伍,落实专岗专责;监督检查本单位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执行情况;按照指挥部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报送防控工作相关材料。

东兴苗圃:负责为红石林业有限公司提供优质林木种苗用于灾后恢复;对圃地、周围定植林及母树林灾(疫)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具体实施。

三、调查、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预警支持系统

1.健全红石林业有限公司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的预警支持系统,以森防检疫站为依托,以国家级测报点为骨干,以林场巡护员队伍为基础,形成红石林业有限公司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网络体系。

运行机制:一是通过正常传输渠道,由森保员将巡护人员实地调查采集的灾(疫)情发生危害数据汇总上报至森防检疫站,经过汇总分析,将数据传送到省森防检疫总站进行最终分析确定。二是非正常渠道,森防检疫站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人员在实地调查过程中发现灾(疫)情后,将调查情况直接上报省森防检疫总站进行分析确定。

2.加强森防检疫队伍建设及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采集、传递和处理决策系统和正常运转、指挥有力的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及高效、快捷的远程诊断专家决策系统,建立健全森林重大突发性有害生物灾(疫)情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强化培训和演练,全面提高灾(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调查监测与报告

1.调查监测

森防检疫站是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调查监测的组织实施单位,在省森防检疫总站指导下,建立辖区内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调查监测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国家级测报点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健全以林场为基本调查监测单元的调查监测网络。森保员为调查监测工作第一责任人,由森保员组织本单位巡护人员共同对所辖区域的森林、林木生长状况和有害生物发生危害情况进行定期调查,组织开展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或专项调查,发现病死树等其他异常现象,要及时调查取样,对发现的有害生物要进行及时鉴定。对不能做出准确鉴定的有害生物种类,由公司森防检疫站送交省森防检疫总站组织专家鉴定。

2.灾(疫)情报告

(1)红石林业有限公司报告

森防检疫站对各调查监测单元上报的灾(疫)情数据汇总后要认真进行研究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现场核实,一旦发现森林、林木严重受害,达到本预案启动条件,要立即设专人保护现场实施监控,同时要上报至省森防检疫总站。

(2)综合评价与确定

森防检疫站负责对公司调查监测网络上报的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必要时要组织进行现场核实,综合评价灾(疫)情的发生趋势,发现异常情况要在 2 个工作日内向省林草局报告,详细说明灾(疫)情信息来源、发生性质、危害区域、危害程度、危害趋势等相关初步判断以及拟采取防控对策和措施建议。

3.预警级别及信息发布

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包括一般灾情、较大灾情、重大灾情、特别重大灾情。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一般灾情(Ⅳ级 蓝色标志):在红石林业有限公司1~3个林场经营管理区域新发生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或突发灾情、集中连片发生3~6万亩的本土有害生物。

较大灾情(Ⅲ级 黄色标志):在红石林业有限公司4~6个林场经营管理区域新发生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或突发灾情、集中连片发生6~9万亩的本土有害生物。

重大灾情(Ⅱ级 橙色标志):在红石林业有限公司7~9个林场经营管理区域新发生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或突发灾情、集中连片发生9~12万亩的本土有害生物。

特别重大灾情(Ⅰ级 红色标志):在红石林业有限公司10~13个林场经营管理区域新发生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或突发灾情、集中连片发生12万亩以上的本土有害生物。

(说明:每个级别发生亩数上限值不包括本数)

根据公司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灾情级别,征求专家组意见后,由公司指挥部发布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情预警信息,及时通知成员单位和灾情发生区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向社会准确、及时、客观地通报与发布灾(疫)情相关信息。

4.灾(疫)情发生区的情况通报

公司指挥部发布灾(疫)情预警信息后,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在 2 日内向毗邻和可能涉及的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密切关注灾(疫)情的发生发展趋势,并全面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5.灾(疫)情的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公司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发生危害情况的权利,也有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调查、监测、报告职责的单位及个人的权利。

6.灾(疫)情报告责任制度

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实行属地管理报告制度,红石林业有限公司是灾(疫)情事件报告的责任单位,各林场(所)是灾(疫)情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发生的灾(疫)情未及时发现、报告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各林场、经营所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一)预案启动

1.启动条件

在红石林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范围内,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启动本预案:

(1)首次发现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并可能导致15亩及以上寄主植物快速死亡时;

(2)1个及以上林场经营管理区域,危害严重,发生面积3万亩以上,可能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及重大损失的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灾情时;

(3)1个及以上林场经营管理区域,集中连片暴发3万亩以上,可能对我局森林资源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及重大损失的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灾情时。

(二)预案启动规格

1.灾情的预案启动

对于较大灾情以下的预案启动,由红石林业有限公司自行组织召开预案启动会议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对于重大灾情及以上的预案启动,以公司正式文件向省林草局书面报告相关情况,启动省级预案。

2.疫情的预案启动

对于新发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预案启动,以公司正式文件向省林草局书面报告相关情况,启动省级预案。

3.预案启动相关工作

(1)召开预案启动会议

会议一般安排三项议程:一是由红石林业有限公司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通报灾(疫)情发生和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灾(疫)情发生区的场级领导进行表态发言;三是公司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全面部署灾(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2)印发应急处置工作相关文件

预案启动前,视灾(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编制印发《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应急处置实施方案》《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应急处置作业规范》《应急处置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用于规范和指导公司应急处置工作的全面有序开展。

4.应急响应

(1)公司指挥部的应急响应

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发生时,公司指挥部要迅速调动相关部门(单位)可利用资源和力量,加大防控工作投入,组成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利用好重大生物灾害应急储备资金和物资,对有害生物灾(疫)情实施封锁、控制及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灾(疫)情扩散。

(2)公司指挥部办公室的应急响应

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灾(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深入开展,及时掌握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信息,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灾(疫)情进行风险性分析,评定风险等级,提出调查监测和预防措施及控制技术,认真听取专家组意见和建议。要根据灾(疫)情危害、分布、蔓延和流行特点,在公司指挥部的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应急处置队伍,实施灾(疫)情监测、封锁、控制与扑灭等各项措施,并随时向公司指挥部汇报和向相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3)成员部门(单位)的应急响应

公司指挥部宣布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后,各成员部门(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其灾(疫)情应急处置责任和任务,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单位)可利用的应急处置资源优势,采取强有力的应急处置措施,在公司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下,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参与,对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实施应急处置。

5.应急处置结束

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公司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灾(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和处置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向公司指挥部和灾(疫)情发生区提交评估报告,提出继续实施、终结实施或转为常规防治的处理意见。如果评估报告提出终结实施或转为常规防治的处理意见后,公司指挥部应当及时通告结束灾(疫)情应急处置。

五、后期评估和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公司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专家组和有关人员对灾(疫)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灾(疫)情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并向公司指挥部报告,同时抄送灾(疫)情发生地桦甸市人民政府,并将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

(二)善后处理

应急处置结束后,公司指挥部办公室、营林处要组织开展灾(疫)情发生区的灾后重建工作,重点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林分,清理因应急措施而设立的临时设施。

六、保障措施

(一)通讯保障

公司指挥部应在通讯管理部门配合下,建立和完善灾(疫)情应急指挥通讯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及工具,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使用专用电话、专人负责指挥机构及现场处置情况的联络,确保本预案启动后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单位)及现场工作组之间的联络畅通。

(二)经费保障

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按《吉林省重大林业灾害应急资金和物资储备制度》(吉政办明电〔2011〕106号)执行;公司要将灾(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公司本级预算;对因灾(疫)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向省林草局申请补助。

(三)物资储备

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规律和特点,储备药剂药械、设备仪器、运输车辆、油料及其他物资,并根据建设规划和应急处置物资储备需求,由公司财务部安排储备建设资金。

(四)技术保障

森防检疫站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防治信息,对具有潜在危险性的林业有害生物要会同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进行超前研究,制订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方案,为灾害应急处置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五)人员保障

要根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形势和专家意见,加大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投入,加强防治检疫专业人才及队伍的培养和训练,建立起一支素质高、装备优、能够自如应对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置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

在灾(疫)情应急处置实施过程中,带动相关部门和林区社会力量承担起应急处置各项工作任务。

(六)监督与演练

为针对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危害情况及潜在威胁,定期对本辖区内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进行检查和督导,包括机构队伍建设、物资、技术储备情况等。森防检疫站要对应急处置专业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并组织实战演习,不断提高应对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处置能力。

七、附则

(一)红石林业有限公司应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趋势,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发布。

(二)对在灾(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实施过程中因玩忽职守或渎职行为而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三)本预案由红石林业有限公司制订发布,并由红石林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红林网站

  • 红林微信

  • 红林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