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9 浏览量:5144 【打印此页】
1.部门定位
本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
2.部门职能
负责制定企业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基层及控股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基层控股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基层及控股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责任进行审计;对基层及控股单位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对基层单位天保专项资金支出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计;对基层及控股单位内部控制健全性、管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和评价;对企业基本建设、国有资产处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审计档案的保存管理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后续审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李学山 处 长
主持部门全面工作。
孙 铎 副处长
协助处长对本部门事务进行管理,
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