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3 浏览量:42296 【打印此页】
春和景明,清明将至。为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希望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戒奢以俭、严守纪律,自觉以“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等形式进行文明祭扫。让清明节更“清明”,过一个文明、安全、绿色、清廉的节日。
红石林业局纪委提出”七个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以及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的款物;
三、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吃喝宴请或组织隐蔽聚会;
四、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和不文明祭奠;
五、严禁违规在林区和防火期内野外用火;
六、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七、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迟到、漏岗、空岗。
党员干部要把清明节当做锤炼廉洁观、弘扬文明观的磨刀石,做廉洁祭扫的践行者,文明新风的先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