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林业局“清明节”廉洁提醒

时间:2021-03-23         浏览量:42012         【打印此页

春和景明,清明将至。为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希望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戒奢以俭、严守纪律,自觉以“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等形式进行文明祭扫。让清明节更“清明”,过一个文明、安全、绿色、清廉的节日。

红石林业局纪委提出”七个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以及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的款物;

三、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吃喝宴请或组织隐蔽聚会;

四、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和不文明祭奠;

五、严禁违规在林区和防火期内野外用火;

六、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七、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迟到、漏岗、空岗。

党员干部要把清明节当做锤炼廉洁观、弘扬文明观的磨刀石,做廉洁祭扫的践行者,文明新风的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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