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决定文化的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有什么样的意识形态,就会有什么样的文化发展方向和道路。国有文化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实施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战略性力量,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基础,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的主阵地,必须牢记使命、主动担当,在推动两个效益相统一中走在前列,为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一、把牢“定盘星”,始终坚持党对国有文化企业的绝对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在制度设计上,强化文化企业的意识形态的属性,推动文化企业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纳入企业管理的相关制度和业务规程之中。在组织架构上,推动文化企业建立专门的党组织工作机构,省管文化企业设立1名专职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在法人治理结构上,坚持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牢牢把握企业经营发展方向。在决策程序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由党组织进行前置审议、集体研究,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并执行。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将党建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重要考核内容。在党员发展上,着力扩大党员在采编、内容生产等岗位的比例,使党建工作成为文化企业改革发展的“红色引擎”,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企业发展高质量。
二、坚守“生命线”,始终把坚持正确方向导向放在首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论改什么、怎么改,导向不能改,阵地不能丢。在经营理念上,推动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第一、社会价值优先的经营理念写进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中,贯穿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和全过程。在岗位设置上,从事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的文化企业要设立总编辑、艺术总监,董事会要设立编委会、艺委会等专门委员会,对涉及内容导向问题的事项,总编辑具有否决权。在双效考核中,根据不同类型文化企业的功能作用,社会效益指标考核权重必须占50%以上,其中从事新闻信息服务类的企业考核权重为65%,并把政治导向作为双效考核的首要标准。严格规范非公资本进入传媒领域,有新闻采编资质的新媒体文化企业不得搞管理层和员工持股,不得引入社会资本,防止资本操纵媒体、操纵舆论。加强国有文化企业投资方向管理,一方面规范资本投资范围,要求文化企业投资聚焦主业,与主业不相关的项目投资,要严格依法依规报批审核,另一方面履行好投资导向审核把关职责,对可能影响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的拟投资项目进行严格审批、评估,切实把好关口、守住阵地、维护安全,推动文化企业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三、打造“主力军”,始终坚持国有资本的主导地位
发挥国有资本的主导作用,是党和国家掌控意识形态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的需要。在推进国有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革中,从事内容创作生产的文化企业,要实行国有独资或国有文化企业控股下的国有多元,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从新闻媒体剥离转企的广告、印刷、发行和传输网络企业,新闻单位的资本要绝对控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权;上市文化公司和在新三板挂牌的国有文化企业,必须保持国有资本的控股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控制权。在推进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中,一方面鼓励非公资本参股台属节目制作经营的文化公司,一方面国有资本必须控股51%以上,确保电台电视台掌握绝对控股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配置控制权和主要领导干部任免权。针对当前国有文化企业并购重组、跨界融合日趋活跃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报业、出版等新闻出版单位下属企业在并购重组时,要坚持国有资本控股51%的底线,确保国有资本的绝对主导权,增强国有资本对文化产业的控制力、影响力和辐射力。
(原载于《党的生活》2020年3月(下)学习交流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