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道德模范——姜锐

时间:2019-09-14         浏览量:2824         【打印此页

 

 

姜锐同志,男,41岁,现任红石林业局森林保护处副处长,从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十三年,期间,姜锐从基层木材检查站干起,历经稽查大队、林政科,到现在任森林保护处副处长,主管林政林政科、稽查大队、法制科、森林资源监测办公室。

姜锐同志自始至终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紧紧围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倾尽心力,从点滴小事做起,带领林政管护人员,顶着夏日酷暑,冬日严寒,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全局林政管理工作。2014年以来,带领全局林政人员累计完成林地清收面积9800余公顷,还林面积8100多公顷;调查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点位,共计460处,并逐一拿出整改措施,监督执行。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姜锐同志接办群众信访案件7起,全部办结。2018年环保督察期间共拆除涉林违法建筑11处,面积39473.4平方米,解决了多年来非法占用林地拆除难恢复难的问题;提出了强化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实行森林资源保护网格化管理,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包保领导的原则,逐级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的工作措施;牵头制定了《红石林业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办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各级管理责任,为我局今后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建设奠定了基础。

在工作中,姜锐同志恪尽职守,履职尽责,热爱本职工作,潜心钻研业务,遵纪守法,勤奋务实,以“加油干”实现工作新突破,以“抓落实”推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新发展,为维护林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为保护我局森林资源做出了突出贡献。

姜锐同志工作期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始终保持思想行动的统一,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紧抓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不放松,带领林政管护工作人员依法治林、依法护林,确保红石林区林政管理工作秩序的稳定,为保护林区森林资源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表率,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多次被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锐意进取 做改革创新的带头人

---森林保护处副处长姜锐道德模范申报材料

      姜锐同志,男,41岁,现任红石林业局森林保护处副处长,从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十三年,期间,姜锐从基层木材检查站干起,历经稽查大队、林政科,到现在任森林保护处副处长,主管林政林政科、稽查大队、法制科、森林资源监测办公室。

姜锐同志自始至终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紧紧围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倾尽心力,从点滴小事做起,带领林政管护人员,顶着夏日酷暑,冬日严寒,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全局林政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姜锐同志恪尽职守,履职尽责,热爱本职工作,潜心钻研业务,遵纪守法,勤奋务实,以“加油干”实现工作新突破,以“抓落实”推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新发展,为维护林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为保护我局森林资源做出了突出贡献。

姜锐同志工作期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始终保持思想行动的统一,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紧抓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不放松,带领林政管护工作人员依法治林、依法护林,确保红石林区林政管理工作秩序的稳定,为保护林区森林资源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表率,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多次被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姜锐同志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积极带领林政管护战线的工作人员克难攻坚,扎实推进林地清收还林工作。工作中,他多次与地方各级政府沟通,争取有利政策,明确了林地清收还林政府主导,林业部门配合的责任分工;措施得力,与辖区乡镇政府共同推进林地清收还林工作;坚持原则,严厉打击违规间作及复耕违法行为。凭着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克服和解决了林地清收还林工作的种种困难。2014年以来,全局累计完成林地清收面积9800余公顷,还林面积8100多公顷,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清收还林任务。随着还林面积逐年增加,毁林复耕和违规间作现象也日趋严重,自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全省开展严厉打击毁林复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后,姜锐同志会同基层单位排查还林复耕及违规间作面积9475.29亩,2500余块,同时联合二道甸子镇政府、红石镇政府、桦甸市治安大队,二道甸子镇派出所等部门,按照《桦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清收还林工作的通告》要求,对清理难度大、影响恶劣的毁林复耕地块实施药物整地,重点打击。此项工作共出动车辆690台次,人员2000余人次,药物整地607块,合计面积2308.14亩,完成补植补造还林面积773.65亩。

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出现了多起林业生态环保问题。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从严从快推进案件办理,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的工作要求,各地在办理转办案件时,陆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此,很多人都望而生畏,此时姜锐同志挺身而出,主动承担起我局涉林环保问题的重担,亲自安排部署,深入实地调查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点位,共计460处,并逐一拿出整改措施,监督执行。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姜锐同志共办理群众信访案件7起。这些举报问题都是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违法建筑设施的拆除工作,涉及责任人的切身利益,处理起来非常棘手。对此,姜锐同志在经过详细调查,充分掌握事实依据后,认真梳理、分类施策,有的积极主动沟通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拆除,有的申请司法部门进行强制拆除。拆除过程中,他始终坚持在工作一线,不分昼夜亲自指挥。经统计,2018年环保督察期间共拆除涉林违法建筑11处,面积39473.4平方米,解决了多年来非法占用林地拆除难恢复难的问题,为我局林业生态环保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姜锐同志经常组织开展各类保护野生动物、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每次行动姜锐同志都精心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深入实际,靠前指挥。在他的带动和影响下,造就了一支业务能力强、富有责任心和使命感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为红石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姜锐同志结合目前林业企业实际情况,及时转变工作思路,把原来的管理管护职能向监督管理与服务职能转变。同时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站在全局的高度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处理问题,把思想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姜锐同志作为全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主管部门领导,及时提出了强化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实行森林资源保护网格化管理,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包保领导的原则,逐级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的工作措施。牵头制定了《红石林业局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办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各级管理责任,为我局今后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建设奠定了基础。姜锐同志能够总结和把握我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发展规律,用创新的态度研究探索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新路子,成立了我局唯一的森林资源监测机构    森林资源监测办公室,并配备专业人员,提升技术手段,逐步实现了我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动态监测。

姜锐同志除日常工作外,多次迎接了国家和省级的森林资源督查,承接了年度林地变更和国家公益林落界工作。两项工作对我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林业宏观决策、企业转型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工作内容较多,难度较高,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业务水平要求高,是一门新课题。对此,姜锐同志亲自带领大家查阅资料和相关文件,边学边干。历时7个多月,两项工作圆满完成,顺利通过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检查,获得了高度评价。此项工作的开展,使我局及时掌握了森林资源的第一手资料,抓住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主动权。

综上所述,姜锐同志是一名具有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恪尽职守,勤于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思想作风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并赢得职工群众一致好评的优秀党员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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