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春节假期廉洁过节的提示

时间:2019-12-27         浏览量:16289         【打印此页

红石林业局纪委提示: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在您和家人享受美好假日时光的时候,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省委具体规定、集团党委和局党委有关规定精神,自觉做到十四个严禁:

一、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二、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

三、严禁单位、部门之间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

四、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五、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超标准公务接待;

六、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七、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八、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九、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进行探亲访友等活动,严肃执行公务用车封存制度;

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十一、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二、严禁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景区、采摘园、农家乐等游玩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住宿等活动;

十三、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及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十四、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祝您和家人度过一个廉洁、快乐、祥和的元旦、春节假期!

红石林业局纪委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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