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林区广大职工群众的一封信

时间:2019-04-04         浏览量:1282         【打印此页

红林广大职工群众朋友们: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森工集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有‘伞’必打,无乱强基”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深入开展。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职工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配合和不懈努力下,我局森林公安机关打掉了一批破坏社会秩序、危害百姓民生的涉恶犯罪分子,破获了一批涉林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为法治红林、平安红林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持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人民战争,特向全林区公开征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希望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一是在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横行作恶,破坏一方治安的黑恶势力;

二是在企业周边扰乱生产秩序、侵害企业利益、破坏森林资源环境的黑恶势力;

三是一些新兴行业以放高利货、暴力讨债、“摆队形”或其他软暴力手段威胁恐吓他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四是在沟系承包、红松果树发包、林权流转、退耕还林、林特品开发、矿产开发等领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五是在集贸市场、小商品零售、建筑装潢等领域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六是在建筑工地、新建居民小区强揽工程、强销建材、强装强卸的黑恶势力;

七是在宾馆、洗浴中心、歌厅、舞厅、文化广场、酒吧等场所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的黑恶势力;

八是其他方面的黑恶势力。

希望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人,我们将严格保密;对于举报线索经查实后予以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局扫黑办举报电话:    0432-66886457

纪检监察部举报电话:    0432-66889024

 

红石林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42

 

  • 红林网站

  • 红林微信

  • 红林微报